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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2013武汉办理会计从业资格合格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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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武汉市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查询考试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单。现将我市考试合格人员有关办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2013年7月21日至10月1日。 二、办证地点: 考生先前在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三、办证时携带的资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成绩合格单; 2、一寸登记相片一张; 3、本人身份证。 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3年6月20日 延伸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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