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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2013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在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华安街14号六楼)报名参加2013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3年4月8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新百广场西北边,十七中对面)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在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请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发证事宜。 石家庄0311-88626229 唐山0315-283508 秦皇岛0335-3651603 邯郸0310-3010609 邢台0319-5237616 保定0312-7500366 张家口0313-2033227 承德0314-2256171 沧州0317-2012545 廊坊0316-2638022 衡水0318-2065232 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3年4月8日 拓展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证,又称会计上岗证或会计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在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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