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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4年榆林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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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2014年榆林中考招生实施方案由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榆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榆林市教育局2014年2月28日 榆林市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全市近年来中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好素质教育为出发点,加强学校体育、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考改革;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加大优质高中的 招生指标分配到薄弱初中学校的比例,促进广大薄弱初中提升办学水平,满足广大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期盼;以加快中考管理信息化为重点,试行普通高中统招网上 录取,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推进招生考试精细化管理,确保中考改革顺利推进。 二、组织方式 2014年全市中考工作在市、县区教育局领导下,由相关单位、学校组织实施;中考阅卷、普通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职业高中录取由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录取按省上要求,由市招生办具体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1.全市省级示范高中,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可提前择优自主招收不超招生总计划15%的学生。 2.每县区须至少确定一所创建时间较早的省级标准化高中(佳县可安排佳县中学)的招生总计划10%用于定向招生,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本县区薄弱初中,分配方案由县区教育局审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榆林中学和榆林实验中学定向生比例各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3%、榆林市第十中学定向生比例占招生总计划的4%,以上三所市属高中的定向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市属初中(榆林八中和榆林十一中),分配方案由市教育局下达。 3.公办普通高中可招收不超招生总计划20%的择校生。从2014年起,榆林中学不再招收择校生。 4.除上述招生计划外,剩余计划为统招生。 (二)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上下达。 (三)市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职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县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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