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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A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10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以上; B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10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以上。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 成绩复查请浏览本网站-服务指南-成绩复查说明 成绩复查时间:2013年10月30日9时至2013年11月1日17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