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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14年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请拨打电话:025-83580374、83580376。 二、资格复审 时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0至下午5:30。 地点:在面试报到地点四楼(附后)。 考生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即资格复审的主要项目):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要与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时的填报信息一致。《报名登记表》照片栏目,须粘贴1寸报名确认期间上传的免冠彩照。)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5、3张1寸报名确认期间上传的免冠彩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6、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毕业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注明所学专业,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学校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单位报考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9、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最低年限的,考生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单位报考意见等,并加盖公章)。 10、职位要求是村官的,考生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人员服务单位、服务起始时间、服务期是否已满并经服务期满的考核合格等,并加盖公章)。 11、待业人员要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12、报考职位注明所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材料中,《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各种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招录机关留存)。各种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详细名称、地址、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5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3号10号楼(江苏物资大厦北侧巷子前行约200米。乘车线路附后)。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1、面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面试原则:招录面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3、乘车线路:从南京地铁1号线“鼓楼站”出站,换乘16、31、34或100路公共汽车往中山北路方向到“三牌楼”站下车,车站对面巷内即面试地点。 4、联系电话:025-83580374、83580376。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2014年1月23日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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