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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2008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2008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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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06日《2008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2008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上海电力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学院 二、校 址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南汇区学海路28号、杨浦区国顺东路25号 2008级本科、高职学生学习地点在学海路28号,全部住读。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学校 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报考我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录取时作为参考。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标准。另外我校各专业附加要求参见下表。
九、录取规则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报考我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线上考生生源不足,则根据计划余额,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征求志愿)的线上考生,以此类推。 在学校投档线上个别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以适当降低相关专业分数择优录取,但录取分数不低于同批次分数线。 我校专业级差为2分、1分、0分、0分、0分。 十、学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学费按上海市教委批准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收取;本科各专业按学分收费,每学年预收5000元;高职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5000元/学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修业期满,考试合格,颁发上海电力学院本科或高职毕业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1*65193934 网址:http://www.shiep.edu.cn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1、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奖金金额为学费的50%、25%、1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奖学金标准另定)。 2、我校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索尼奖学金、艾默生过程控制奖学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上海市红十字会助学金、南汇电信局帮困助学金、电力电子暨电院电气帮困助学金、新中环保励志助学金、甬协帮困助学金、绿叶助学金等。 3、银行贷款:学生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国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国家和学校各给予50%的贴息。 4、勤工助学:我校为学生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5、我校还对贫困学生进行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 十四、监督电话 021*65430410*384 。
上海电力学院 20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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