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本、专科 ?2010年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根据专业优先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对符合各省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所填报专业,根据高考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我校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投档,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依次考虑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填报专业未能录取,而本人又愿意调剂,则在其他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情况下考虑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调剂者,均不予调剂录取。 2.艺术类招生 录取办法与原则 (1)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与专业成绩以各50%比例合成录取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该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分线,录取时,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该专业不设英语单科最低分) 艺术类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上海市美术类统考成绩计算办法详见我校《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外省市美术类统考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考试课,每门课考试成绩满分按当地高招办规定执行,以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课总成绩占三门满分的比例,合并计算专业成绩,折算后专业考试成绩为150分。 (3)摄影专业、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策划)专业考试成绩仅用于本专业招生录取。(不能用于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1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3.空中乘务专业招生 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录取时面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合成录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飞行技术专业招生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分数优先录取原则,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高考成绩达到招飞录取分数线以上的学生,按学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底分,择优录取。 5.对于省(区、市)高招办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区、市)高招办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