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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年司考刑诉法考点: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 一、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诸项内容。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刑事诉讼的效益价值既包括效率,也包括其在保证社会生产方面所产生的效益,即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 二、刑事诉讼主体 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三、刑事诉讼职能 1、三职能,控诉、辩护、审判。 2、现代诉讼模式下,控诉是辩护的对象,是审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定在控诉的事实和被告人的范围之内;辩护必须针对控诉进行,对控诉成立起制衡作用;审判是控诉的法律后果,在审判中必须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 四、刑事诉讼结构 横向结构。控辩审三方权力互动的基本格局,现代诉讼的横向结构是控审分离、控辩均衡对抗、法官居中裁判。 五、刑事诉讼的阶段 (一)划分刑事诉讼阶段的标准: 1、直接任务; 2、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 3、诉讼行为方式; 4、诉讼法律关系; 5、诉讼的总结性文书。 (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2013年最新国家司法考试在线模拟试题软件免费下载(海量在线试题,免费下载) 司法考试二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2016司法考试改革亮点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16司法考试论述题万能模板 2016年司法考试学科的分值分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