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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讲义:基金法”,欢迎阅读。 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讲义:基金法 一, 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会计账册、记录 15年以上 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从事金融相关,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基金财产独立性要求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财产 基金托管人对托管基金独立设置账户 基金债券与不属于基金债务不得相互抵消,不同基金债券不得相互抵消。 非因基金本身承担债务,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助长强制执行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未独立基金财产5-50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直接主管人员/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直接负责人警告、暂停、撤销资额3-30万 四,基金公开募集与非公开募集的区别 募集方式不同:公募宣传,私募不公开宣传 募集对象不同:公募对不确定广大公众,私募对少数特定投资者 信息披露不同 五,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要求 非公开募集的,合格投资者不超过200人。违反法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没收违法所得,1-5呗罚款,违法所得≤100万,10-100罚款,直/直3-30万罚款,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公开或变向公开募集基金的,返还奖金+利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募资1-5%罚款。直/直5-50万。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编辑推荐: 证券行业动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题库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辅导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年时间表 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重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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