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银行专业资格2017法律法规考点:留置的概念与特征”,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1.概念 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特征 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3.要求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4.权利义务 双方应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5.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的关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你推荐: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时间 2017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复习技巧 2017上半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银行专业资格2017考试题型及答题建议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高效备考方法 2017上半年银行专业资格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7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答题方法与复习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