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中文全称:_____ 英文全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传 真: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北京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号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 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